这种生存状态的产生与持续存在,本是一个民族的文化与该民族历史遭遇之间相互作用的结果。犹太人确认自己是上帝的选民,才会如有神助似的以这样一种“成文法”的形式,早早划定了民族的“边界”,使得一个弱小而四散的民族能以非地域、非种族的文化特征,在同任何民族的相处中,都如此判然有别地突现出来。
这样的一本书作为一个民族的樊篱,其内容就必须是闭合的。因为樊篱必须是闭合的,神圣的经典也必须是闭合的。但生活本身是不闭合的,犹太人的生活更是不闭合的,历史遭遇强加给犹太人的巨变也许远远多于人类历史上其他任何一个存在过的或存在着的民族。他们被一再强行驱入大流散的洪流,去面对迥然不同的社会文化环境。
所以,在这个民族身上,几乎同时存在着对闭合性和开放性的极端强烈的需要。没有闭合性,纯粹开放的犹太民族必将走上一条由局部同化到完全同化的自行消亡之路;没有开放性,纯粹闭合的犹太民族也只能走上一条自甘萎缩而被历史淘汰的道路。回溯历史,有多少民族已经分别消失在这两条文化进化的歧路之上。
因此,《圣经》必须闭合,但《圣经》又必须开放,这种闭合与开放同存的要求,只能以补充一本“准圣经”——《塔木德》来给以满足。
《塔木德》虽被称为犹太教仅次于《圣经》的法典,但绝对不具有一般法典那种“言不二价”的特征。种种大相径庭的观点并列共存而没有一个权威性结论,这种情况在《塔木德》中比比皆是。就像每本《塔木德》或者探讨《塔木德》的书都必须从第二页起才印上页码,以便让读者在那张空白的第一页上记下自己的观感一样,《塔木德》的作者们更愿意让种种争论留下一个继续争论的余地。因为在拉比看来,《圣经》一旦闭合,上帝也就闭口了;即使上帝不闭口,人类也无需理会于他,完全可以“不顾一切”地坚持每个人自己的看法。